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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两年内建土地经营权证风险防范体系
成都商报 2014年03月02日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也提出:成都要围绕“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率先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成都商报记者近日从市农委获悉,近年来,成都已率先在12个区(市)县试点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颁证,为土地经营业主提供经营权凭证,在进行融资、抵押贷款等方面带来了便利。目前,全市已颁发近1000本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很多经营业主因此受益。
市农委副主任潘斌表示,这12个区(市)县目前仍属自主探索,年内,成都将制定相应的制度、机制等配套政策,在全市加快推动这一改革。
全省首个 抵押农村土地经营权获贷62万
日前,41岁的温江苗木商人郭朝建以流转的122.53亩农村土地经营权为抵押,获得了62万元贷款,成为四川省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的首个受益者,解决了花木种植需要资金的燃眉之急。
“这62万元的贷款,没有用苗木作抵押,而是用土地经营权,手续简便,基本解决了未来三年的生产管理费用。”在温江万春镇永和社区的红花紫薇花木专业合作社(简称“专合社”)种植紫薇等苗木的郭朝建说。
据介绍,在温江花木行业里,用种植在土地上的苗木作抵押向银行贷款已有多年。“过去温江花木企业以地上的附着物作抵押手续繁琐,为了获得贷款,还曾经出现过给花木安装gps定位器的事情。”郭朝建告诉成都商报记者,由于贷款受市场价格影响,银行也觉得风险比较大。通常价值1000万元的苗木,只能贷款300万元。
就在1月份,专合社从温江区获得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载面积122.53亩,有效期5年。这个证件为他减少了很多麻烦———他只提供了流转合同、营业执照以及122.53亩的《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等,就从银行贷到了62万元。
“以前主要是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合二为一,或者加上土地附着物,以前没有做过单独经营权抵押贷款。”温江区农发局副局长吴文彬表示,现在只用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不会影响到农户的承包权。
部门说法 成都年内将制定相应配套政策
在成都,因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受益的并非只有郭朝建。潘斌介绍,近年来,成都已有12个区(市)县自主探索试点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目前只有主城区5区和龙泉驿、双流没有试点,全市已经颁证近1000本,很多土地经营业主因此受益”。
“没有这个证,规模经营者承包农民土地后,如果去贷款、融资,就没有凭证,有了这个证件,就可以证明业主的经营权利,也就可以以此为凭证办理金融等方面的业务了”,潘斌表示,这让土地使用、承包、经营等权利更加细化,更利于农村土地的开发与经营。
他表示,今年,成都将在全市加快推动这一改革,“将制定相应的制度、机制等配套政策,比如要确定如何确权,以什么形式进行,如何评估等”。
当然风险防范也是必须的。市农委主任许兴国表示,两年内,成都将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的风险防范体系,从制度上防止农民利益受损和土地用途改变。“人多地少、分散经营,是制约农业现代化的最大问题。但社会资本的大规模进入,也会带来一系列后遗症。”许兴国说,关键在于如何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和风险的评估、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