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协-球盟会官方登录平台入口app

将质量常见问题消除在竣工验收前

成都日报 2014年3月17日

记者日前从市建委获悉,为巩固近年来我市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成果,促进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满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更高期望和要求,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该委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记者日前从市建委获悉,为巩固近年来我市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成果,促进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满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更高期望和要求,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该委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主要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

据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出台《方案》的目的在于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以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出发点,以找准质量常见问题发生的根源、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强化工程质量过程控制为思路,以提高用户满意度为目标,构建建设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治理质量常见问题,全面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据介绍,通过4年的努力,我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和治理覆盖率达到100%,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高,住宅性能明显改善,住宅质量投诉明显减少,住户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而此次《方案》治理范围针对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治理重点是渗漏、裂缝以及水电,节能保温等影响住宅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的常见问题。

强调严格质量分户验收制

按照《方案》部署,今年上半年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部署阶段;从今年7月至2016年12月为实施推进阶段。

在此期间,将确定年度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制定年度行动计划,有针对性地重点开展某项或某几项质量常见问题的治理,稳步推进质量常见问题的全面治理;成立专项治理课题组,组织科研院校、大型企业开展课题研究,进行技术攻关;组织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的宣讲培训,提高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人员、监理单位监理人员防治质量常见问题能力水平;引导施工企业将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施工工艺、管理方法等纳入质量控制活动攻关、总结上升为工法,开展质量控制成果和工法评审,鼓励具备条件的申报国家、省级工法等。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方案》强调要严格质量分户验收制, 开展由社会第三方机构抽查复核分户验收质量工作,将质量常见问题消除在竣工验收前。而根据专项治理工作实际,制定或修订相关质量管理制度,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先进施工管理方法,编制专项治理手册。

施工单位要成立治理领导小组

为确保《方案》的落实,市建委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按照要求,建设单位牵头负责具体工程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督促参建各方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勘察设计单位根据专项治理内容和工程实际,针对性地深化细部设计,做好设计交底;施工单位全面负责具体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要成立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措施。

《方案》要求,专业承包企业提出相关的专项治理措施,加强专项治理的过程控制和中间环节验收;监理单位应针对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提出具体监理措施,针对专项治理有关分部分项工程和关键环节,加强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治措施;施工图审查机构和质量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建设标准落实专项治理措施。

质量问题未解决不予竣工验收

在监管方面,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把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作为住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加强对参建单位执行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质量常见病防治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把专项治理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列入监督计划,通过抽查、巡查、专项检查等手段,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常见问题和隐患。

未开展专项治理,质量问题未得到解决的,不予竣工验收。与此同时,专项治理情况将列入各类工程质量评优考核内容,未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企业和住宅工程不能参加各类工程质量评优;对专项治理成绩显著的示范工程将进行表彰,计入企业良好行为记录;对未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工程存在较多质量常见问题特别是引起质量投诉的企业,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进行通报批评,行为记录纳入建设信用评价管理体系。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