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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就加强建筑形态管理做出规定
重要区域内房子修啥样 至少提交三个方案
成都日报 2014年7月19日
本报讯(记者 裴睿)今后,“比选”将会以制度的方式用于我市重点区域建筑项目的规划审批上。记者昨日从市规划局获悉,该局对进一步加强建筑形态管理做出明确规定:包括锦江两岸、人民北路至天府大道两侧、蜀都大道等在内的我市重要区域内新建的建筑项目,在规划审批时,必须提交不少于三家不同规划建筑设计机构的不少于三个设计方案进行比选,以城市设计的理念,来强化城市整体建筑形态的管理和城市特色的显现,加快推动城市转型升级。
所谓的重要建筑项目,是指中心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办公、商业等公共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大于20万平方米的以住宅建筑为主的项目、市级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等项目。而城市重要区域则根据我市城市功能、历史文化、自然生态、交通结构等特点,确定了环城生态区、主要滨河区、主要公园周边地区、主要临路地区、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五类区域。
根据要求,凡是位于中心城区重要区域的地块在出让前,都必须由规划部门先依据控制性规划来组织编制城市设计或地块规划,并把相关建筑形态控制要求纳入土地拍卖条件。落实到具体建筑形态方案上,则将一改过去更多由项目开发单位一个方案就基本过关的做法,全面实行多方案比选制度。其中,作为城市第一类重要区域内的锦江两岸、人民北路至天府大道两侧、蜀都大道、东大街、二环路两侧、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建筑项目及重大建筑项目,必须提交不少于三家不同规划建筑设计机构的不少于三个设计方案进行比选;而对第二类重要区域的其他建筑项目、一般区域的重大建筑项目,也必须提交不少于三个设计方案来进行比选。
“将城市设计的理念,全面纳入到建筑项目的规划审批之中,以此来科学提升城市整体品质、突出城市特色、增强城市的整体协调性。”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突出城市总体形态,在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规划审查时,他们还会引入三维技术,将一个建筑项目纳入到整个片区周边实景范围内做整体效果把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