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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出台稳增长措施 市民买房获60元/平米补贴
华西都市报2014年07月23日
核心提示: 部分新政梳理眉山出台26条措施稳增长,凡在城区购买商品房,按6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华西都市报:凡在眉山城区购买商品房的,按60元/平方米给予购房补贴
近日,一份《促进当前全市经济稳定增长的二十六条措施》(以下简称“眉山(微博)26条”)的文件通过眉山市政府办公室下发。
7月19日,眉山市政府官方网站“政府文件”栏,“眉山(微博)26条”的完整内容已经可以查阅。内容涉及投资、消费、产业、减负等四大政策,与以往不同,“眉山(微博)26条”干货多多:城区买房政府给补贴、危房改造向民资开放、带薪休假消费1000元奖励一天假、降低产品检验检测收费等,“干货”式政策引人关注。
投资危房改造向民资开放
“眉山(微博)26条”中,前4条为投资政策,包括:最大限度下放项目核准权限,除省上明确要求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外,其余项目核准权限原则上下放到区县;取消对教育、卫生、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等19类项目核准,改为备案制;下放城建、公路等14类项目核准权限到区县投资主管部门。
为鼓励企业加大投资,“眉山(微博)26条”要求,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生态环保和民生工程实行绿色通道,确保项目用地及时审批,提高用地保障能力。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超过当年投资计划的实际投资部分,按1‰标准且不超过50万元给予奖励。
关于企业投资,眉山(微博)危房改造首次向民资开放。“眉山(微博)26条”认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是扩大投资、拉动内需、稳定增长的重要抓手。政府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全力推进国家开发银行“统借统还”首批6个项目建设,确保年内使用贷款资金60%以上;确保8月底前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全部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全年完成棚户区改造10714户。
消费城区买房政府发补贴
“眉山(微博)26条”中,城区买房给予补贴再次写入。这是继2009年后,眉山(微博)第二次出台“城区买房给予补贴”政策。“眉山(微博)26条”要求:凡在眉山(微博)城区购买商品房的,按60元/平方米给予购房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区各承担一半。另外,从7月1日起,推进眉山(微博)城区征地拆迁居民货币化安置,同时给予征地拆迁居民一次性发放过渡费和补助。
“眉山(微博)26条”鼓励全市收取门票的景区景点,在执行现价基础上再实行8折优惠;鼓励景区景点对团体购票、旅游淡季实行再优惠;旅游团队车辆通往景区景点,凭证免收市内通行费;鼓励旅行社组织市外游客来眉旅游,对游览两个以上景区并驻留48小时以上的,凭景区和宾馆凭证,按每人次10元补助旅行社;根据星级宾馆饭店接待总收入增幅,对其用水、用电、用气总费用给予相应比例的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同时,“眉山(微博)26条”要求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带薪休假人员在市内景区景点旅游消费的,凭当期住宿、餐饮票据,按每消费1000元奖励一天假期,最多不超过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