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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支持服务业六大发展方向 最高可获数百万资金支持

成都日报 20140817


支持楼宇经济高端发展、支持服务业聚集区发展、支持总部经济发展、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支持服务贸易发展、支持商贸镇建设设点……记者昨日从市商务局获悉,日前该局与财政局联合制定的《成都市2014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竞争立项部分)申报指南》已正式下发,根据该《指南》,今年我市在服务业发展方面将重点支持六大方向,即日起到22日,凡是“达标”的服务业项目都可申报“竞争”这一旨在促进我市服务业发展的政府资金支持。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为充分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将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服务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关键领域、重点区域和新兴行业,促进服务业的国际化、市场化、社会化和规模化发展。而对那些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支持经费的单位,将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终止项目、取消申报资格等措施予以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方向1

支持楼宇经济高端发展

或品质高或整体持有或专业化

均有机会获得最高200万元支持

楼宇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载体。今年,我市楼宇经济发展支持资金将主要用于三方面。

首先是对我市统一招商、整体运营且商务办公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商务楼宇(不包括企业自建自用办公楼宇)在去年1231日前,楼宇入驻率达到60%及以上,且楼宇内自营和入驻企业、机构201311日至20131231日期间,上缴我市年度税收总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高品质商务楼宇给予200万元运营补贴。

其次是对整体持有物业产权且持有物业产权面积超过一定规模的商务楼宇,将给予“二次招商”补贴。其中,在去年11日至今年731日期间,在我市建成投运且整体持有商务办公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商务楼宇,楼宇业主将可获得一次性200万元人民币的招商补贴。

最后是对专业化特色楼宇给予运营补贴。支持建设特色鲜明、产业集群、功能集聚的专业楼宇,鼓励楼宇所在地政府打造特色化专业楼宇,支持楼宇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等有针对性地开展“二次招商”,吸引特定产业关联企业成规模入驻楼宇。其中,在我市建成投运、商务办公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今年731日前,楼宇所在地区(市)县政府认定为专业(特色)楼宇,同时楼宇入驻率达到50%及以上,且其中同一行业及其关联企业、机构入驻率在60%以上的,将给予一次性运营补贴200万元。

方向2

支持总部经济发展

从直接投资到市场拓展

全方位鼓励成都企业“走出去”

今年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引导资金将着力点放在了支持企业“走出去”上,不论是开展境外投资、境内市外投资、开展境外承包工程、搭建对外劳务合作平台、开展境外以及境内市外的市场拓展活动,均有望获得资金支持。

其中,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市、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在境外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项目开工建设或并购完成后3年内提供最高不超过50%的固定资产投资或项目并购贷款贴息,同一项目累计贴息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市的非总部企业,实施能源资源类、技术研发类、制造业类、新兴产业类、农林牧渔业类、现代服务业类的境外投资项目,根据当年实际投资额给予适当支持,最高可达500万元人民币。

同时,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市的承包工程类企业,承揽境外工程项目,将根据当年境外工程实际完成营业额给予适当支持,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项目,按照1000万美元给予10万元人民币的比例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方向3

支持服务业聚集区发展

建设提升软硬件

助力32个市级服务业集聚区筑巢引凤

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支持资金将“定向”支持纳入《成都市服务业集聚区规划(2012-2020)》的32个市级服务业集聚区。支持内容涵盖服务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如对居民生活、现代物流、市场营销、管理咨询、信息技术等商业服务配套基础设施以及水、电、路、讯、排污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能源保障网络、绿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将给予贷款贴息或补助支持;支持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如对公共信息、技术、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统计监测、培训等公共性、共享性服务平台等给予资金支持;支持集聚区软实力提升平台建设,如对集聚区产业及专项规划编制、氛围营造、品牌包装宣传、招商引资、会展活动以及知识产权保护、诚信体系建设等运营服务平台建设给予资金支持等。

方向4

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支持创新试点等内容首次入围

最高可获200万元资金支持

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近年来一直是我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投入的重点领域。记者看到,在今年的政策中,载体建设和运营、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生鲜农产品和成都名优特产品网络零售、招大引强、开展促进活动和支持创新试点等均在支持范围,其中支持创新试点等是首次被明确列入名单中。

其中,为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对年网络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的零售平台或年服务收入3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分别按销售额的1%、服务收入的1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对成功引入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的电子商务企业,根据投资协议按年度实际到位投资额的5%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补贴;支持运用移动互联网改造传统服务业和发展创新驱动型电子商务,择优认定一批电子商务创新型企业,对每个经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创新奖励;对在我市建成快递智能投递设施500个网点以上的我市第三方服务企业给予200万元的综合拓展补贴。

支持生鲜农产品和成都名优特产品网络零售。对生鲜农产品年网络零售额200万元以上、成都名优特产品年网络零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分别按网络零售额的10%1%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支持创新试点。对承担国家创新试点项目的电子商务企业,按照国家支持资金的50%给予配套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方向5

支持商贸镇建设试点

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就可获得最高400万元资金补贴

据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商贸镇建设试点项目支持资金的对象是符合成都市小城镇建设规划,具备一定商贸基础,申报年度能基本具备商贸镇建设要求的乡镇。支持条件有三个,即承建商贸镇建设项目运营商需依法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市;需符合《四川省2013年商贸镇建设工作方案》和《四川省商贸镇建设管理规范》的要求,建成并发挥其功效;商贸镇建设试点项目在2013101-2014 7 31日期间,完成重点项目不少于2个。“最终经评审合格后,我们给予最高400万元的资金补贴。”

方向6

支持服务贸易发展

“聚焦”载体建设项目

企业入驻面积率是主要衡量指标

我市今年在服务贸易与商务服务方面,主要集中对载体建设项目给予支持,具体标准为服务贸易与商务服务企业入驻面积率达到50%(含)以上并经所在区(市)县认定的服务贸易与商务服务特色园区,给予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100万元人民币的补助;服务贸易与商务服务企业入驻面积率达到50%(含)以上且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并经所在区(市)县认定的服务贸易与商务服务专业楼宇,给予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50万元人民币的补助。本报记者 尹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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