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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施行按楼面地价 出让经营性用地政策

光明网 20141119


本报讯近日,贵阳市开始施行按照楼面地价出让经营性用地政策,告别之前按照总地价出让经营性用地的方式。

1112日,贵阳市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按照楼面地价出让经营性用地的通知》。《通知》提出,按照楼面地价出让经营性用地,是指在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过程中,按照楼面地价确定起始价(起拍价),竞买人以楼面地价进行报价和竞价。竞买成交后,地块楼面地价和总价款写入地块成交确认书和土地出让合同。

楼面地价是指按单位建筑面积平均分摊的土地价格,是商品房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建造成本、开发利润、相关税费等构成商品房的市场价格。与按照总地价出让方式相比,楼面地价具有直观明了、操作简便、更加精准、易于应用、更新方便等特点,更能反映商品房单价中的土地成本和地价水平,便于不同地块之间、不同房屋之间土地价格的比较和土地出让竞价过程中的理性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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