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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购房风险提示公告(一)
近期,我市部分公司或个人在销售非住宅类存量房产过程中出现隐瞒房屋状况、任意分割出售房屋、改变房屋规划用途,以高额利润回报方式引诱购房人购买的行为,导致购房人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产生房屋买卖纠纷。为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市房管局提示购房人在购房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购房时应查看房屋是否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可通过房管局公众信息网(www.cdfgj.gov.cn)、房产分中心自助查询机等方式查验房屋是否有查封、抵押等限制性信息。购买房屋如有限制性信息,将存在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风险。
二、分割出售的房屋应当具备房屋基本单元条件,即具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具有明确、唯一编号(栋号、室号等)的特定空间。购买任意分割不具备房屋基本单元条件的房屋,将存在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风险。
三、房屋产权登记的用途必须与规划设计用途保持一致。任意改变规划用途的房屋,将存在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风险。
四、购房人应及时申请所购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购房人订立购房合同后,对具备登记条件的房屋,应与售房人共同、及时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相应登记事项,明确房屋权利归属。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201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