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协-球盟会官方登录平台入口app

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国家版住房银行条件成熟

北京商报 201547


[提要]有媒体报道,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等人撰写了文章称我国设立国家住房银行条件已基本成熟,此举可以有效增加住房消费需求,可基本满足首套和改善性自住住房的低息贷款需求,不过尚无媒体注明文章在何处发表。今后是否要走这一步棋,实属难说。

 “国家版”住房银行落地已不再遥远。昨日,一篇由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等人撰写的文章指出,我国设立国家住房银行条件已基本成熟,可利用现有全国342个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网点和人员,组建国家住房银行分行和支行,在中央设立总行,实行垂直管理,全国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中500多亿元的超额拨备,可转化为住房银行资本金。

张其光等人在文章中明确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基础,设立政策性住宅金融机构(或可定名为国家住房银行),是增加住房消费需求的有效措施。具体而言,现在我国贷款支持力度减弱。2012年以来,信托、互联网金融等融资产品快速发展,分流银行储蓄存款,增加了银行揽储成本和流动性约束。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积极性下降,收紧贷款规模,取消利率折扣,贷款支持力度减弱。

通过设立国家住房银行,整合各市管理中心,可以有效提高资金管理集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降低管理运营成本,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保障缴存职工权益。而且,张其光等人也认为,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住房维修资金规模巨大,分别达3.7万亿元和5000亿元,如允许每年发行专项金融债券1万亿元,今年资金规模接近6万亿元,预计2020年达到20万亿元,可基本满足首套和改善性自住住房的低息贷款需求。

不过,部分甚至可全部直接取代现有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的国家住房银行,设立的初衷就是为了改善公积金中心等机构没有任何金融特性,与市场脱节的问题。

因此,作为银行运营后,国家住房银行应该更商业化,尤其要避免此前我国住房公积金出现2万多亿元余额等现象再发生,为购房者减负。

虽然尚无媒体指出上述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等人撰写的文章发表在何处,但其观点与我国之前设立民营银行试点、推进市场化等金融行业政策趋势有部分思路一致之处。不过市场化在带来利润的同时,面临风险,今后是否要走这一步棋,实属难说。

网站地图